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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公示

发布时间: 2021年06月11日 14:04浏览次数:

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公示

一、招生对象

招生年龄为小班3周岁,即2017年9月1日~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。

二、招生办法

幼儿园招生按照“相对就近”“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”的原则进行,根据可供学位依次满足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,严禁不足龄幼儿入园。

1.具有本地户籍的幼儿,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、体检健康证明(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)、户口簿原件、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(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实际居住证明)、家长身份证原件到幼儿园登记、报名,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。

2.非本地户籍的幼儿,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出具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、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、体检健康证明(体检健康证明于开学初收取)、户口簿原件、在苏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明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;同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提供外来人口有效居住证原件、本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)原件、就业证明原件或其他合法经营(营业执照)原件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记录证明到幼儿园登记、报名,填写苏州市幼儿报名登记表。

三、招生报名

报名时间:2021年6月5日(周六)~6月6日(周日)。

咨询电话: 67231951

苏州市姑苏区新庄 幼儿园

2021年6月1日